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时间:2021-11-24点击: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河南博物院等14家事业单位(单位基本情况可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上了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名,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厅长任副组长,驻厅纪检监察组、人事处、机关纪委、相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并全程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人数

此次招聘共有14家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名,详见附件1《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四、信息发布及咨询

  招聘信息于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s://hct.henan.gov.cn)、河南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服务中心(http://www.hr.hnsrsks.com.cn/category/hnwl/)同时发布,各单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各用人单位设置咨询电话(见附件2),负责解释和答复关于招聘等方面具体问题。

  本次招聘及后续工作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河南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服务中心网站公布,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报考者因没有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而产生后果的,由本人承担。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提交报名申请。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于2021年11月26日9:00至12月2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服务中心(http://www.hr.hnsrsks.com.cn)点击“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上传各项个人报名信息(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证认证报告(或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毕业生应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和报考岗位后,上传本人照片(需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清晰、无变形,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65736541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考人员需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或河南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服务中心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2份,在面试资格确认时现场提交。

  (二)应聘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时,先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条件是否符合,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12月6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者可登录河南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服务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者须自行判断本人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保所填报的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个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

  (三)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1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7日17:00(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打印准考证时间要适当调整,具体时间将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河南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必须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五)相关要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河南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服务中心网站统一公布。

  六、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时间为100分钟。参加笔试人员应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凭《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对号入座。开考15分钟后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和河南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分别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1:3比例,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面试前要进行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已参加工作应聘人员,应持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函。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表演(报考演员、教练员等岗位需要现场表演,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提前通知)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信息获取、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和素质。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及时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或用人单位网站公布总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拟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各招聘单位对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对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0371-6969039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0371-69699708(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

  0371-69699720(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附件:1.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2.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单位地址(或网站)及咨询电话.doc

            3.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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