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0-03-16点击:

关于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安疫防指办〔2020〕43号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恢复全市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进各类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一)按照国发明电〔2020〕4号《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规范把握防控要求,坚持员工测量体温,在岗期间戴口罩,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保持环境卫生。严格请销假制度并落实备案登记,对疫情期间请假外出的,要求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企业员工出国(境),尤其是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


(二)指导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帮助解决好企业复工复产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律不能设置审批、核准、备案等前置条件,全力推进各类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二、推进各类门店恢复经营


(一)各类门店恢复经营的同时,要求进店人员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做好店内环境消毒、消杀、通风,适当控制进店人数。


(二)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帮助门店解决恢复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为业主提供开业前、开业中、开业后全程服务,指导门店尽快恢复营业。


三、规范居民小区(村庄)出行管理


(一)小区(村庄)不再限制人员出入次数和数量,坚持进出测量体温、登记(扫码),要求居(村)民外出佩戴口罩。


(二)建立重点地区和国家来往人员的登记报告制度,掌握本小区(村庄)居民从重点地区和国家回安情况,以及前往重点地区和国家人员情况,对故意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来访人员管理,发现重点疫区或国家来安人员,及时向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报告,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


(四)加强居(村)民健康状况走访,及时发现有流行病学史和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鼓励居(村)民发现可疑情况或人员立即拨打社区(村委会)电话举报。


四、开放公园、游园等露天公共场所并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减少人群聚集


五、有序恢复景区开放


各景区管理单位要制定防控工作方案,落实有关防控要求,做好公用设施消毒,进入景区人员应当测量体温、戴口罩,推进景区有序开放。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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