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鹤山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时间:2014-06-26点击:
       为加强鹤山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招聘25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3、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 7月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鹤山区文教体局
    联系电话:0392—2322016 0392—2922269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现场采集信息。报名时,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参加考试整个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以及1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提交《鹤山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表格内容需打印)1张。已就业人员还需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
    各拟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于2014年7月6日到鹤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做答形式,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试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确认。上述证件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保面试人数达到1:2的比例。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区招聘办公室确定。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排列名次。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见习期1年,见习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见习期间及见习期满后享受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信息发布
    此次招聘工作的全部事宜,均通过鹤山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鹤山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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