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濮办〔2010〕56号和濮发〔2013〕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南乐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事业单位引进62名专业急需的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需求相同(或相近)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已纳入我市编制管理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请登录大河南乐网、南乐政府网、南乐党建网、南乐人社网,下载《南乐县201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后,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电子照片,发送至南乐县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邮箱(nlxwzzbrcb@163.com)。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资格审查
2、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13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对资格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
(2)复审地点。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3)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南乐县2013年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三份),与网上报名登记表照片同一底版的1寸彩色照片6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在职人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盖章);海外留学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试人选。
3、资格审查贯穿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者,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严肃处理。
六、考试
2、面试。11月中旬(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进行面试,面试工作由南乐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八、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通过大河南乐网、南乐政府网、南乐党建网、南乐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中共南乐县委组织部、中共南乐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乐县财政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
九、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0393—6236875(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乐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南乐县委组织部
中共南乐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3日